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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产品条码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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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产品条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济宁亚东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6 08:51:24

在条码打印软件中插入图片的时候,有的客户有特殊要求,想要在标签上插入指定图片,比如第二个图片是第一个,第4个图片是第二个等,按照这样的顺序排版。在条码打印软件中该如何插入指定图片呢?我们需要把图片名称保存到TXT文本或者excel表中进行调用,具体步骤如下:

1.在条码打印软件中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数据库设置按钮,弹出数据库设置对话框,在数据库设置对话框中点击添加,选择要插入的数据库类型(excel表)。根据提示点击浏览,选中要插入的Excel表-打开-测试连接-添加-关闭,Excel表就插入到条码打印软件中了。

点击软件左侧的插入位图图片按钮,在画布上绘制位图样式,双击位图,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号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手动输入点击左下角的浏览,选中一个图片,点击打开(调用图片路径)。调用图片路径之后,点击修改按钮,在下面的状态框中,删除图片后面的图片名称及后缀名,点击编辑。点击+号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数据库导入,在字段中选择相应的字段,点击添加,即可调用对应的内容。再点击+号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手动输入在下面的状态框中,手动输入图片名称的后缀名(.jpg),点击编辑-确定。之后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按钮,看下预览效果。以上就是在条码打印软件中插入指定图片的操作步骤,是不是很简单,软件支持多种数据对象类型,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条码打印软件,自己动手尝试哦。

第二十五条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备案的规定。

2.在国内从事生产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应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或注册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在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国内使用。

3.生产企业获准备案的,由编码分支机构发放《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通知书》(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受理备案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将《备案通知书》及相关企业信息等材料及时报送编码中心,由编码中心统一公告。

4.在使用过程中,生产者必须保证所使用的商品条码与备案的生产企业名称相一致。

第二十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

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对系统成员使用商品条码的有效期、办理厂商识别代码续展手续的规定。

2.《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为2年。在《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在《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系统成员证书》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3.系统成员办理续展手续,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厂商识别代码续展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续展费用。

4.系统成员继续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必须经编码中心批准,并领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

5.系统成员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释义】

1.本条是关于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变更手续的规定。

2.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3.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报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

4.系统成员名称改变,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注册号不变的,可办理变更手续。

5.因行政区划改变而引起的系统成员名称改变,但名称主体不变,并有政府有关文件的,可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政府有关文件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6.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及有关证明材料。

7.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必须经编码中心批准,并核发变更证书。

第三十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释义】

1.本条是关于系统成员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规定。

2.系统成员在商品条码有效期内,不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3.系统成员办理注销手续包括: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销登记表》,交回《系统成员证书》。

4.系统成员自其厂商识别代码被注销和之日起,系统成员资格被取消,不得继续使用其原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第三十一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对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规定。

2.已被取消系统成员资格及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需要再使用商品条码,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注册手续。

3.企业必须在重新申请被批准后,方可在其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释义】

1.本条是关于使用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禁止性规定。

2.未经编码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

13.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编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14.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编码条码机构申请的条码有什么区别?

15.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16.问:什么是GS1DataBar条码?

17.问:常见的条码识读设备有哪些?

18.问:ITF-14用于哪种商品的条码标识?

19.问:超市中最常见的商品条码是哪种?

20.问:GS1系统的特点?

21.问: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与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

第二部分

1.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编码?

2.问: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条码,应如何办理?

3.问:企业申请厂商识别编码是否必须到编码条码机构办理?

4.问: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编码后,编码条码机构会颁发相关证明吗?

常见的有条码打印机打印方式和软件配合激光打印机两种方式。1、使用条码打印机打印:条码打印机打印方式是一种传统的条码打印方式。条码打印机是一种专用设备,一般有热敏型和热转印型打印方式,使用专用的标签纸和碳带。条码打印机打印速度快,可打印特殊材料(PVC等),可外接切刀等进行功能扩展,但其价格昂贵,使用维护较复杂,适合于需大量制作标签的专业用户使用。目前常用的品牌有DATAMAX、ZEBRA、CLEVER等。

2、使用条码标签设计打印软件与激光打印机打印:应用普通的打印机配合专门的条码标签设计打印软件是制作条码标签的另一种方式。该方式可实现一机多用,且激光打印机精度高,图形表现能力强,且可打印彩色标签。

但其打印速度较慢,且可打印材料较少。主要的条码打印软件有LabelmatrixCODESOFT、BARONE、京成标签软件(JCDL)等。根据上面的比较,两者各有优缺点,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在需大量打印标签的地方,特别是工厂需在短时间内大量打印以及需要特殊标签(如PVC材料、防水材料)、需要即用即打(如售票处等)的地方,应选择条码打印机。

在标签打印量较少,且多为一次性打印的地方(如图书馆),应选择激光打印方式。在一些小型商场、小型工厂等地方,两种方式都可选择。也就是说,如果您经常大量打印标签,或对标签有特殊要求,且您的财力又允许,您应选择条码打印机;如您的标签打印量不很大,财力上又不想花费太多,您应选择激光打印机。利用软件和激光打印方式,不仅能满足您条码标签打印的需求,还能用它来制作名片、胸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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